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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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14民初8734号
南京承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葛金坛:
本院受理南京市雨花台区美得兰装饰材料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承办法官:王轶
联系电话:025-83529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