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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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14民初7193号
陈龙宇:
原告南京乐硕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陈龙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4民初719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马晓蕊
联系电话:02583529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