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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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14执异258号
张景山、南京梁海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张景山与王健、南京梁海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已审查完毕。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4执异258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书及副本,复议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承办人:罗贵明
电话:025-8352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