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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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14民初3565号
北京联优生活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南京娇兰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静与被告北京联优生活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南京娇兰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上诉人王静就(2023)苏0114民初356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徐睿
联系电话:8352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