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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天阳遮阳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奉化盛建置业有限公司、南京长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缔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日期:2023-10-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14民初7756号

宁波奉化盛建置业有限公司、南京长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缔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南京天阳遮阳科技有限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承办法官:吴文丽

联系电话:025-83523668、83529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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