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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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14民初5316号
南京二十四度加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议诉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4民初53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板桥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薛鹏
联系电话:025-83523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