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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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14民初992号
李杨、尚昌良: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忠磊物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滁州有诚精机有限公司、李杨、尚昌良、石啟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石啟林就(2023)苏0114民初99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陈波
联系电话:025-8352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