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14民初3202号
林宗才、刘正、韩斯龙、韩斯银:
马文娟就(2023)苏0114民初320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承办法官:王轶
联系电话:025-83529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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