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14民初2572号
位怀康:
本院受理雨花台区佳乐建材经营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14民初25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