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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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14执异146号
江苏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朗塑建材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江苏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14执异14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书及副本,复议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承办人:段宣荣
电话:025-8352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