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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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14民初1089号
史德兵、南京恒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吴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华道洪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就(2023)苏0114民初108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本院已经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吴雪萍
联系电话:025-83529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