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民初8171号
闵艺谋、刘松: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咏秀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闵艺谋、黄永勤、王兴,第三人李绍陵、刘松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被告黄永勤、王兴向本院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承办法官:王方方
联系电话:8352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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