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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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民初8180号
邹佳、张松、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张立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石磊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鉴定报告及第二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次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承办法官:吴雪萍
联系电话:025-83529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