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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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民初8221号
南京坤成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对原告南京新善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溧水分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4民初82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承办法官:黄德清
联系电话:025-83523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