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114民初999号
黄广文:
本院受理原告四川不要偷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夏冰寒与被告南京蓝鲸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广文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上诉须知及原告四川不要偷我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夏冰寒提交的管辖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王方方
联系电话:83523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