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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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民初2167号
上海丹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画楼西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丹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丰金实业有限公司、水牛(上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立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绿影长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松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院对南京宁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4民初2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
承办法官:李书剑
联系电话:025-83529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