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民初3223号
胡基祥:
本院受理原告高飞与被告胡基祥、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西善桥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4民初322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徐睿
联系电话:8352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