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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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民初6721号
南京元禧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八融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升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胡敏告南京元禧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八融食品有限公司、南京升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4民初672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承办法官:马晓蕊
联系电话:025835239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