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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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民初3985号
江苏世福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方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云希悦建筑
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彬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国际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原告南京祥派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世福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方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安云希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彬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国际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4民初398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承办法官:马晓蕊
联系电话:025835239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