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民初735号
深圳南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南京二分公司:
本院对舒思传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深圳南利装饰集团股份公司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薛鹏
联系电话:83523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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