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民初4471号
江苏沐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上海汇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泰州德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永清县畅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沐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上海茁辉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汇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泰州德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22)苏0114民初4471号上诉状副本。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承办人:吴文丽
电话:025-8352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