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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山东昱恒工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北之龙建材工贸有限公司、南京刚火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
日期:2022-11-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民初9181号

南京北之龙建材工贸有限公司、南京刚火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全筑装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山东昱恒工贸有限公司诉你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十一月二十

 

承办法官:王轶

联系电话:025-83529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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