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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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民初1884号
马鞍山中南御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刚火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原告江阴市锦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马鞍山中南御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刚火新材料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苏0114民初18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吕蓉蓉
联系电话:025-83523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