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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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民初3115号
吴时万:
原告南京市天下捷融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时万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4民初311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官:马晓蕊
联系电话:025835239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