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民初2300号
摩兜公寓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鲍永春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4民初2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承办人:邓亮
电话:025-8352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