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苏0114民初4450号
上海世茂国际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方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世福建筑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南京加特力建材有限公司诉你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吴文丽
联系电话:025-83523668、8352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