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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姚星俊与被告王承开离婚纠纷一案的公告
日期:2022-05-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05-18

2022)苏0114民初1420号

王承开:

本院受理原告姚星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4民初142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公告期满后的15内、举证期限公告期满后的30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上午0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铁心桥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罗贵明

电话:025-83523661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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