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04-12
(2022)苏0114民初2130号
李赫: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雨花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米玲
电话:025-83529638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