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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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04-01
(2021)苏0114民初7722号
张万龙:
本院受理刘驰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77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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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