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南京飞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朱宁与被告孙爱中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日期:2022-03-23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03-23

2021)苏0114民初6615号

孙爱中:

本院受理南京飞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朱宁车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6615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顾正麟

电话:025-83523654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总访问量
版权所有: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南京先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苏ICP备12076580号-1 苏公网安备320114020104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