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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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03-22
(2022)苏0114民初619号
上海雷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华冷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雷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铁心桥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黄其华
电话:025-8352968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