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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原告朱玉龙与被告南南京众合一智广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公告
日期:2022-03-0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03-04

2022)苏0114民初630号

南京众合一智广告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朱玉龙诉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徐睿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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