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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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03-02
(2021)苏0114民初7153号
天津善义善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善义善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明与被告天津善义善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善义善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延顺)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娟娟
电话:025-8352369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