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送达公告

原告王多诉被告江苏苏通轨道交通职业培训学校、江苏万客隆超市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日期:2022-02-1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02-11

(2021)苏0114民初7897号

江苏苏通轨道交通职业培训学校、江苏万客隆超市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王多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总访问量
版权所有: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南京先行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苏ICP备12076580号-1 苏公网安备320114020104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