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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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01-25
(2021)苏0114民再3号
钟臣:
本院受理申诉人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与被申诉人钟臣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再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波
电话:025-83523621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