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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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01-07
(2021)苏0114民初7435号
杨义福、张健辉、陈汉利:
本院受理南京斯迈尔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延顺)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李书剑
电话:025-83523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