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12-31
(2021)苏0114民初4801号
南京青城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曹洋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曹洋就(2021)苏0114民初4801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田强
电话:025-8352961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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