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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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12-28
(2021)苏0114民初7540号
南京吉姆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赛诚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柏和平与被告南京吉姆熊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赛诚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延顺)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李书剑
电话:025-83523624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