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送达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12-17
(2021)苏0114民初4123号
陈建华、沈国立:
本院受理原告周传玲、卢建军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4123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田强
电话:025-8352961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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