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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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12-13
(2021)苏0114民初4851号
黄杰洪: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杰思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杰洪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485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马晓蕊
电话:025-83523617
邮政编码:210000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