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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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杜朝生诉被告张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709号
张正:
本院受理杜朝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7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张贤敏诉被告南京福至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1046号
南京福至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张贤敏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10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悦学青诉被告沙正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6-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1436号
沙正业:
本院受理悦学青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1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孙文昀与被告谭海鹏离婚纠纷的公告
2021-06-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1)苏0114民初2675号
谭海鹏:
本院受理原告孙文昀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4民初273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铁心桥法庭圆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黄其华
电话:025-8352968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