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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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奔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周瑞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1-01-2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955号
周瑞: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奔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395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费月华
电话:025-83523690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邵士军诉被告张勇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1-01-2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2721号
张勇:
本院对邵士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2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徐闽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