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
原告南京标创炉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普睦贸易有限公司、徐普民合伙协议纠纷的公告
2020-12-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177号
南京普睦贸易有限公司、徐普民: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标创炉料有限公司诉你们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半(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鹏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39
原告南京九斤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句容市郭庄镇美家尚品木器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12-1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125号 句容市郭庄镇美家尚品木器厂: 本院受理南京九斤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3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