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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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同仁堂医药营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京盟汇仁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10-2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547号
北京京盟汇仁医药有限公司:
关于原告南京同仁堂医药营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京盟汇仁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15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米玲
电话:025-83529619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正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常州市大森机械有限公司,第三人宁波通利轴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10-22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623号 宁波通利轴承有限公司: 关于原告南京正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常州市大森机械有限公司,第三人宁波通利轴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南京正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不服(2019)苏0114民初5623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0月11日向本院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米玲 电话:025-83529619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