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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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人钟春香诉原审原告韩杰、原审被告严红法的公告
2020-08-1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申16号
严红法:
关于再审申请人钟春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立案后于2020年8月14日作出(2020)苏0114民申16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及再审申请书等材料。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俏
电话:025-8352963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吴成财诉被告陈富强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08-1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87号
陈富强:
关于原告吴成财诉被告陈富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郑朝明
电话:025-83523678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浩浩装饰材料经营部诉被告徐学山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8-1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587号
徐学山: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雨花台区浩浩装饰材料经营部诉被告徐学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15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文丽
电话:025-8352968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