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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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张国进诉被告李跃宁、万欣静、朱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7-2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4879号
彭松强、彭程、袁晴晴:
本院对南京招融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4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娟娟
电话:025-8352369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黄晓峰诉被告杨祚保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7-2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78号
杨祚保:
关于原告黄晓峰诉被告杨祚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尚小强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万仕发诉被告郑树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公告
2020-07-2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748号
郑树强:
关于原告万仕发诉被告郑树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苏0114民初7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尚小强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李成闯诉被告杨宗奎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7-2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3137号
杨宗奎:
本院受理原告李成闯诉被告杨宗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尚小强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