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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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香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王晓琬、杨召武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5-25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106号
王晓琬、杨召武:
本院受理南京香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王晓琬、杨召武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鹏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张琰诉被告卢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5-25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870号
卢进:
关于原告张琰诉被告卢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刘芳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赵军与被告郭剑展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5-25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442号
郭剑展:
本院受理原告赵军与被告郭剑展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54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波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南京玛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音悦相册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的公告
2020-05-25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635号
厦门音悦相册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玛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延顺)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李书剑
电话:025-83523624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沈红诉被告蒋少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5-25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285号
蒋少勤:
本院受理沈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点2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顾波诉被告中能万源(北京)汽车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5-25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541号
中能万源(北京)汽车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告顾波诉被告中能万源(北京)汽车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米玲
电话:025-83529619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