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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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禾塑建材有限公司诉南京天仕泽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2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179号
南京天仕泽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南京禾塑建材有限公司诉南京天仕泽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薛鹏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郭伊美与被告王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4-2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4891号
王勇:
本院受理原告郭伊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48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李书剑
电话:025-83523671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被告王诗礼信用卡纠纷的公告
2020-04-24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4150号
王诗礼:
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第41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吴雪萍
电话:025-83529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