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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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京金汉建材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福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开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3-2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816号
安徽福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开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南京金汉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58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轶
电话:025-83529655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昌仕江、昌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的公告
2020-03-2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408号
昌仕江、昌玉:
本院受理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你昌仕江、昌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监督卡、答辩状、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延顺)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全金华
电话:025-83523692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周超诉被告南京申品大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3-2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6112号
南京申品大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超诉被告南京申品大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波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