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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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朝与被告龚潮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3-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3763号
龚潮云:
本院受理原告王朝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37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全金华
电话:025-83523671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袁辉与被告陈桃民间借贷纠纷的公告
2020-3-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749号
陈桃:
本院受理原告袁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苏0114民初57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罗贵明
电话:025-83529680、025-83523661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宋从华诉被告朱新祥、朱长茹、丁振国、王建波、龚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2020-03-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5679号
石春银:
本院受理原告宋从华诉被告朱新祥、朱长茹、丁振国、王建波、龚佳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波
电话:025-83523617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00
原告韩杰诉被告严红法、钟春香、第三人严阳债权人撤销权纠纷的公告
2020-03-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苏0114民初689号
严红法、钟春香、严阳:
本院受理原告韩杰诉被告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胡正义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39
原告郑晓龙诉被告董国定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
2020-03-1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4民初7537号
董国定:
本院受理原告郑晓龙诉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板桥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胡正义
电话:025-83523673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0039